学校党委召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正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暨警示教育会
5月18日上午,学校党委召开学习教育正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暨警示教育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剖析正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正面典型激励担当作为,以反面典型警醒修身律己,筑牢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党性根基,更加自觉地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党委书记、政府督导专员高华锦讲话。校长喻洪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童精明,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亚军,党委委员、副校长陈刚、张昊,副校长杨莉,校长助理巫英杰出席会议。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卢元勇主持会议。
会上,全体参会人员集体观看了警示教育视频,童精明、王亚军带领学习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正反面典型案例材料,并对案例进行深刻剖析。
会议指出,在地方工作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就高度重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始终以正确政绩观立身立业、谋事成事,为全党树立了光辉典范,许多精辟论述和典型案例对广大党员、干部具有很强的教育启发意义。特别是在浙江工作期间,总书记始终大力倡导、带头践行正确政绩观,以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引领推动浙江各项工作务实创新、全面发展,为浙江后续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形成了以“十一个坚持”为主要内容的理论实践。这些理论和实践蕴含着对“什么是政绩、为谁创造政绩、怎样创造政绩”的深刻思考,贯穿着立党为公、人民至上、求真务实的根本立场和基本准则,与总书记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重要论述、重大部署,在精神上始终如一、在要求上一以贯之,对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具有很强的示范引领意义。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和在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的生动实践,对标对表,汲取智慧和力量,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增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会议指出,树牢正确政绩观,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称赞过的焦裕禄、谷文昌、杨善洲等先进典型为镜,见贤思齐,认真领会正面典型蕴含的正确政绩观,增强党性觉悟,汲取奋进力量。要学习先进典型心系百姓、担当作为,愿意做一时不显山露水但群众长期受益的事;学习他们不图虚名、不务虚功,把岗位当作为民服务的平台而不是个人升迁的跳板;学习他们不畏艰险、勇担使命,困难面前不绕道、矛盾面前不退缩,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指出,少数党员、干部背离立党为公的党性原则、为民造福的宗旨意识、科学决策的思想方法、真抓实干的工作导向,性质恶劣、后果严重、教训深刻。出现这些问题,根本症结是党性薄弱、失修失守,思想源头是“总开关”没有拧紧,突出病灶是宗旨意识树得不牢,重要诱因是作风漂浮懈怠,制度性根源是用权缺乏监督。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以反面典型为镜鉴,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透过现象看本质,深挖问题根源、找准思想病灶,真正从灵魂深处受教育、受触动、受警醒,进一步增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做到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
会议指出,政绩观偏差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要坚持系统思维,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防范和纠治。要加强政治建设、铸牢政治忠诚,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更加坚决有力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树牢宗旨意识,进一步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着力解决好师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结合实际深化教育领域腐败问题整治,不断提高师生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实事求是、把握客观规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编制实施好“十五五”规划,坚定有序推进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坚持求真务实、勇于担当作为,以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积极主动战风险、迎挑战、克难关,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
会议指出,当前,学习教育进入干部往下走、各项工作往实里走的关键时期。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认认真真、扎扎实实”的重要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分类指导,一体推进学查改特别是扎实做好“五个集中整治”,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做好结合的文章,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学习教育与做好当前工作、落实年度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抓一件成一件,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会上还组织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强调无论身处何种岗位,都应当做到尊崇法律、学习法律、知晓法律、遵守法律,摒弃“就这一次,不会有事”的侥幸心理,戒除“我就不信能被发现”的“小聪明”,坚决不逾越法律的界限。
学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二级党组织负责同志、机关中层干部,无党派人士,教务处、学生工作部、招生处、财务处、后勤保卫处、招标采购办公室、基建处骨干人员,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等参加会议。


